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分院)是由新郑市政府全额出资兴建的二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事业单位),位于新郑市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向南2000米。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采用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由郑州市中心医院全面管理。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结清社保等各种关系。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 现役军人;
3.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及专业
1.医疗、医(药)技岗位
需求专业: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康复科、中医科、老年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功能科(超声、脑电、肌电、心电)、病理科、检验科、输血科、临床营养等153人。
2.护理、助产岗位
需求专业:护理、助产共178人。
3.其他岗位
病案编码员2人。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1. 临床、医(药)技专业实用型人才
(1)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本科以上学历;
(3)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5年,副高职称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主管技师),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2. 临床、医技、药学专业应届及往届本科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表现特别优秀的药学和医技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3. 护理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护士资格证或已经通过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优先;
(4)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 病案编码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编码技能水平合格证书)优先;
(4)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所附材料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报名材料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邮箱:XZFYRLZYB@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专业意向”,如:李明+医疗岗位+功能科。
1. 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请登录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根据应聘岗位及专业下载填写对应报名表。其中:
① 医疗岗位下载附件1-1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医技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② 护理岗位下载附件1-2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护理、助产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③ 其他岗位下载附件1-3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其它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 个人简历;
3. 其他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按医疗、护理、检验等岗位分别命题,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科目,取消该专业本次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由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市卫生计生委、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专业面试、现场答辩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考察试工人名单将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五、考察试工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
试工期限一个月,试工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科室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签署是否合格意见书。
六、体检
试工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医院岗位工作要求执行,体检包含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试工、体检资格或考察、试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将在郑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和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档案由新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符合“369人才工程”、“智汇郑州”的人员,医院将积极协助其享有相应的补贴和政策。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九、咨询电话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371)56829015
联系人:芦老师
附件:
1.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药、技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护理、助产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3.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其它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2018年7月9日
附件.docx